上海:延长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有效期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,经评估,2011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(沪府发〔2011〕3号)需继续实施,请继续按照执行。 [原文链接] 上一篇:鸿海刘扬伟:公司明年AI服务器出货会更好,尾牙将在大巨蛋举办 下一篇:东方甄选首次详细披露自营产品销售数据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*昵称: *邮箱: 网址: 记住昵称、邮箱和网址,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